在美国合法开枪,你要知道的防卫法则

Posted on February 28, 2024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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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要保护自己,就要知道如何利用法律行使自己合法的防卫权利。不退让法和城堡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根据FBI的数据,遭遇到恶性暴力事件,投降的死亡率反而比反抗要高。所以,拿起手中的武器,保卫自己和家人,让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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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华人容易被欺负,尤其是在美国这种不禁枪的国家。随着疫情的不断发展,反华排华成为大家关心美国,谈论美国的话题之一。

实际上,在美国,针对华人的暴力事件肯定是有的,这源自于华人性格温顺不善反抗,不过,这并不能说明华人就已经到了要武装起来跟暴徒决一死战的地步。美国社会赋予了公民持枪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并不是说美国就成为无政府主义的状态。

更有一些脑残人士要么开始散播恐慌情绪,要么开始相信美国已经沦陷为人人自危,不搞个武装联盟就没法生存的荒蛮世界。

那么事实是怎么样的呢?简单来说,你可以开枪,在法律赋予你的范围内,打死人不用负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你没事跑来给别人打抱不平,那对不起,如果你开枪杀了人,起诉你谋杀估计是跑不了了,因为你没有执法权。

说道这里就不得不谈到美国的两个法则,不退让法和城堡法。其实涉及到与自卫相关的法律还有一个退让义务。所以,一共是三条法则,我们逐一来聊一聊。

1、不退让法

不退让法,Stand-your-ground law,直接翻译就是坚守阵地法,“底线法”(Line-in-the-sand law)或者“不退让法”(No-duty-to-retreat law)。简单来说,一个人在他可以合法停留的区域中(但此类区域的定义可能不同)不需要履行退让义务(Duty to retreat),如果他有理由认为他已经受到、或者即将收到会致伤或者致死的严重威胁,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应有的保护,那么他可以使用任何可能的手段进行反击。

“不退让法”是一条“公民自卫法”,根据“不退让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致命的武力,“自我防卫”或“坚守阵地”,法律对使用致命武力的人将免除刑事指控,免于法律控诉、攻击、拘留、逮捕和民事诉讼。

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萨维德拉

2011年1月,美国佛罗里达州14岁少年萨维德拉遭到同学16岁努诺的欺凌攻击。两人在巴士上发生冲突,努诺尾随着萨维德拉下车,并用拳头袭击他的头部,然后萨维德拉向努诺的胸腹部连捅12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定萨维德拉“未成年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2018年8月28日凌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家酒吧外,皮卡车主杰森·博克正在蹲守,跟踪他的女友。他的女友和另一位女性朋友正在这家酒吧喝酒聊天,后来女友走出酒吧,将她的女性朋友送上了一辆UBER。

皮卡车主杰森·博克

看到这一幕的博克,以为他的女友也跟着上了这辆车,其实他的女友并没有上车,而是返回了酒吧。但博克却无端地和他的女友在短信里争执了起来,并扬言要杀死那个UBER司机。

博克开着自己的皮卡跟上那辆UBER,先是尾随了一分钟,接着并行开了一会儿,后超车逼停了对方。车载摄像头视频显示,博克当时跳下车后,叫嚣着他有手枪,手还伸向腰间,UBER司机罗伯特·韦斯特莱克即刻拔出手枪射击,正中博克胸部,双方相持的时间约为6秒。

随后,韦斯特莱克打了报警电话。博克受枪击后随即晕了过去,韦斯特莱克按住他的伤口,试图救他,但博克还是当场死亡。警长办公室表示,警方并不打算起诉韦斯特莱克,认为这是一起经典的正当防卫,佛罗里达州的“不退让法”,给正当防卫者提供豁免。

以上两个例子体现了几个要点,首先你要在合法停留的区域,前文所述,合法停留的区域可能会有不同,比如,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那么大街是公共区域,自然合法停留,在或者公园也肯定属于合法停留区域。

但是,如果你进入到另外一个人的家里,然后在别人家里进行不退让,法律就没法以合法自卫保护你了。

其次,受到的威胁程度是需要进行判断的。致死是没问题了,致伤就比较宽泛了。比如说,一个人扬言要打断你一条腿,或者砍掉一只手,那绝对也是必须要进行自卫的。不过,如果只是言语上威胁,但并没有实质性为,比如只是口头上喊出来要把你怎么样,和拎着刀,举着枪再说出要打断一条腿,两者相比较的话,发生后者的情况,那被害人就可以使用任何能够反击的武器,包括致命武器进行自卫了。如果只是你朋友,同事,或者与你有冲突的路人,随便说一些愤怒的话,你就开枪把对方打死,法官大概率是不会认同你的。

踹一脚就跑的话,就不要掏枪了

第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防卫手段要与受到的危害对等。比如对方就是打了你一拳转身就跑了,或者踹了你一脚就停止对你攻击了,那么你掏枪把对方打死,就要跟法官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

说道这里,聪明的朋友一定会想到,如果我主动攻击别人,然后让对方还手,之后我在进行自卫反击,这不就可以实现不退让了嘛。

实际情况要看制定了不退让法规的州是否有关于谁先动手或者,谁是挑衅者的规定,如果规定了先动手者或者挑衅者不可以以自卫为理由进行反击,那么除非先动手者放弃了与对方继续搏斗,或者对方使用的反击手段远远超过挑衅者的行为。

就如同前文所述,如果一个挑衅者只是打了你一拳,你就掏枪要杀了他,那么这个挑衅者就可以以自卫为理由对你进行反击了。

最后一点就是进行自卫反击要在所遭受到的伤害或危险并未解除的情况下。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危险解除再进行反击就明显存在故意伤人或杀人的嫌疑了。

前面举了两个例子都是非常标准的不退让法案例,那么下面这个案例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2018年7月19号,28岁的黑人男性马克·麦格洛克顿与妻子雅各布斯带着三个孩子去食品超市购物。他们的车开到商店门口的时候,就顺势停在了残疾人停车位。很显然,马克·麦格洛克顿与他的妻子都不是残疾人。

马克·麦格洛克顿带着其中一个五岁的孩子进入商店购物,当他走出便利店时,他正好看到一个白人男子站在他的车子傍边与他的妻子正在争吵,这个白人名叫迈克尔·德雷卡。他大声斥责雅各布斯,说他们不是残疾人不能停在残疾人停车位。

此时,麦格洛克顿看见德雷卡在与自己的妻子大喊大叫,走上前一把推翻了德雷卡。德雷卡倒地后掏出合法隐藏携带的手枪,朝着麦格洛克顿腹部开枪。麦格洛克顿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当时的监控录像

双方所在的皮涅拉斯县警长办公室最初没有指控杀害麦格洛克顿的47岁的白人男性德雷卡,警长鲍勃·古蒂埃里更是以佛罗里达的立案法为由表明德雷卡的反击是基于不退让法的合法自卫。

起初的处理方式让当地民众,尤其是黑人社区产生了绝大的反对声音,自发的游行充斥了社区的街头。随着将调查移交给佛罗里达州第六司法巡回法庭检察官伯尼·麦凯布,后者于2018年8月13日对德雷卡起诉了一项过失杀人罪。德雷卡当然对指控不认罪。审判于2019年8月19日开始。最终于2019年10月10日被判处20年徒刑。

受害人马克·麦格洛克顿的家人

这个案子就是典型的不退让法的反面案例。可以明显的从发生的事实中判断,杀人者德雷卡具有挑衅者的角色,同时对于所谓自卫所使用的反击方式明显远远超过被害者麦格洛克顿对其给予的伤害。虽然不少不退让法的拥趸极力用黑人麦格洛克顿高大威猛,推倒白人德雷卡那一下子看起来非常的凶狠,已经构成了攻击来为德雷卡辩护,他们认为德雷卡开枪制止麦格洛克顿对自己进一步的伤害也是符合情理的。

举了几个例子都发生在佛罗里达的原因在于,佛罗里达是美国第一个施行不退让法的州(2005年),而到现在为止,美国有超过一半的州通过了不退让法。

全美执行“不退让法”的州

那华人众多的加州并没有把不退让法写进法条,但是在加州刑事诉讼法第505条对自卫杀人的规定中提到了当受害人感到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即刻的威胁时,即使本可以逃跑,却仍然可以选择留在犯罪现场运用适当的武力来进行自卫,甚至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追击罪犯直至危险解除,受害人无需退让——因为这条法律明确规定了受害人无需退让,且并未作出场所限制,因此,加州采纳的应当是绝不退让法,即在任何场所都没有义务退让。

法律原文如下:

CALCRIM 505 – Justifiable Homicide: Self-Defense or Defense of Another. (“[A defendant is not required to retreat. He or she is entitled to stand his or her ground and defend himself or herself and, if reasonably necessary, to pursue an assailant until the danger of (death/great bodily injury/ {insert forcible and atrocious crime}) has passed. This is so even if safety could have been achieved by retreating.]”)

对于可以追击这一条,不少人认为比较奇葩。因为追击的发生可能会处于危险解除的状态,这还要看实际案例发生的具体情况。

2、城堡法

城堡法应该是大家听到关于美国法律最多的一个法条了。在西方文明里,宅邸非暴力性的法律概念始于罗马共和国。城堡法这个词来源于历史上英国广泛认同的法理“英国人的家是他的城堡”。17世纪法律学者爱德华-科克爵士在他1628年的《英国法律学会》中确立了这个英国法律概念:人的房屋是其城堡,是他最安全的避难所。

“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或属于自己合法使用的场所没有退缩的义务,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可以暴力进行抵抗。不过,“城堡法”有一个限度,即维权者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反击的手段。

“城堡法”是美国一种很特别的规定,城堡可以指家,在有的州也包括车、当事人的工作场所等。因此,城堡法可以看作是指定特殊区域的不退让法,而不退让法则可以看成是城堡法的外延。不过,如果你认为对于任何闯入“城堡”的人都可以开枪,那就大错特错了。比如,邻居家的小孩误入你家的后院,你是不能按照城堡法进行反击的。

来看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2012年12月31日,俄克拉荷马州18岁的莎拉麦金莱独自带着她3个月大的儿子在家,她的丈夫于圣诞节当天因癌症去世。

莎拉麦金莱和她的孩子

由于莎拉麦金莱的丈夫生前存有大量的止疼药物,这些处方药也成为了瘾君子渴望得到的毒品。在麦金莱丈夫葬礼当天晚上,一名叫贾斯汀·马丁的男子拨通了麦金莱家中的电话,他声称自己是邻居,打来电话只是跟麦金莱打个招呼而已。

时隔几天之后,马丁手持猎刀伙同另外一名男子偷偷潜进麦金莱的家中。得知有人进屋,唤作一般人肯定吓坏了,但是麦金莱没有惊慌失措,她先把沙发推过去顶住门,然后拿上他丈夫留给她的枪,把孩子送到卧室,塞给他一个奶瓶,然后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通之后,她问911接线员,如果有人冲进来,我能不能开枪?训练有素的接线员用非常平静的语气告诉她:怎么能保护你自己就怎么做。我不能告诉你可以(开枪),但是你要保护你的孩子,做你应该做的事。

麦金莱用她丈夫留给她的霰弹枪击杀了入室的罪犯

这时候,一个家伙破门而入,麦金莱果断开枪,一枪毙命。地方检察官依据城堡法宣布麦金莱是正当防卫,不予起诉。警方随后公布了女孩与911的通话录音,大家可以找来听听。

总结一下,不退让法某种程度上是包含了城堡法的。也就是说,制定不退让法的州也明确可以根据城堡法行使自己正当防卫权利。但是,明确规定了城堡法的州则不能按照不退让法来进行防卫。也就是说,制定了城堡法的州只规定了在特定区域,比如家里或办公场所才可以不退让。

3、退让义务

退让义务可以理解成不退让法的反面操作。即,受害人必须首先进行撤离,在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反击。所以,如果这个州制定了城堡法又要求在遭到危险时有退让义务。那么可以说这个州要求居民在家中有不退让的权利,离开家,比如在公众场所受到威胁,则必须先进行退让,走投无路才可以进行反击行使自卫权利。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宪法上的这一规定,为美国公民的自卫权利提供了支持,美国的判例法、公民陪审团制度等司法制度,也可更加灵活地把控自卫的相关法律规则,并将社会大众的共识转化为实际的法律。这些都给美国公民比较宽松地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提供了条件。

了解与自卫相关的法律才能在遭到威胁时做出合法的自卫反击,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财产不受侵犯。

分享一些美国教官的自卫经验:

1. 取得枪战胜利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卷入枪战,能逃出房子尽量外逃。

2. 不要向罪犯展示枪械,你出枪的时候,就是你开枪之时。

3. 尽管你无须“退让”,但有机会还是要撤离到你的安全区域,堵上门,做好掩蔽, 做好射击准备。

4. 打911,整个过程不要挂电话。911都有录音。

5. 高喊 “Stop! Go Away! Police is on the way! I have gun, don’t make me shoot you!” 隔门喊,911会录音,多喊几遍。

6. 万一破门,那就是你死我活,见人就开枪,不要再废话。绝不放弃,直到对方逃走或倒下。

7. 严格听从911的指挥。警察来时,放下武器举起双手。

8. 只需要告诉警察,对方入侵威胁,我是屋主。多言无益,找律师。

9. 告诉警察你呼吸困难,身体不适。警察会联系救护车,乘机冷静头脑。

10、对人开枪会有生理和心理后遗症,如果对方仅仅搬走个电视并未破门,请让其离开,律师费都够买N个电视了。

最后说一句,本文只是作为一般法律知识的普及,并不涉及任何严肃的法律咨询。遇到任何危险请在第一时间拨打求助电话,9-1-1。

祝大家在美国平安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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