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经常宣称,我人当自强,少纷争,左手选票右手枪!为的就是在美华人不受欺负,至少也要少受欺负。话说本人自从来到美国一直循规蹈矩,一直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波折,没想到今年遇到了一桩事情,应该算是个考验。
简单来说就是枪手家后院墙外的土地被一家公司买了,他们开始建设公寓的时候,认为枪手后院的院墙建在了他们的领地范围,所以划线测量,还对邻居说要拆毁院墙。枪手的房子历史悠久,房契上的地界是方方正正的一块,
没想到对方自行拆毁了院墙,砍倒了好几颗大树。枪手这边很没面子,又不想丢脸。只不过枪在这里无论如何用不上,只能去找律师。但是通过律师的几番交涉,最后几乎是不了了之,感觉真的是无可奈何,白费了好多时间心血,所以心里窝火。
坦白地说,这不是个光彩的经历,但凡事都要有始有终,也要回馈当初网上朋友指教的热情,所以还是如实写下来,或许其他朋友能有所借鉴,也说不定。另外就是再次体会美国法律的复杂繁琐,还有律师能起到的关键作用。法律就像土壤,越是有机复杂,越是有利于律师像禾苗一样茁壮成长!这时候又想起来教父的名言,所谓,一个提着公文包的律师,要比一百个拿着枪的匪徒,还能搞到更多的钱。
中间的过程绝对是一言难尽,枪手所付出的时间,绝对远超出那怕是理想中的赔偿。不过可以自我安慰说趁机与周围的邻居都一一交流了一番,也考验了自己的交往和侦探水平。成果是终于找到了一位在附近居住21年以上的邻居,甚至还通过当初买房时,卖方的房产经纪人找到了已故房主的远在佛州的儿子。两位好心人听了事情经过,都表示愿意出庭作证,证明院墙已经存在了足够长的时间。
找到证人以后,已经觉得是理直气壮加上成竹在胸,没想到对方的律师棋高一筹,来了一个四两拨千金,而且是天衣无缝。关于逆向占有的法律规定很繁琐,共有六七个条件,其中之一是逆向占有没有经过地产当时主人的同意或者默许。对方的律师声称他们找到了前几届房主之一,有一户房主说他们的孩子曾经碰倒过一堵院墙,随后他们马上扶起来并且加以固定。本来这是邻里之间的友好之举,但对方的律师则认为这是一个证据,证明以前的地产主人同意或者默许院墙建在他们土地上。这样一来,枪手的整个官司也就失去了依据。
除此之外,对方的律师还发掘出来了一段录像,记录的是两年以前,市政厅举行的关于新建公寓申请时的周围邻居听证会,这家公司介绍了其公寓建设的图纸之类,在录像里枪手甚至还出头上台提问抗议,但根本没有注意也没有提到边界和院墙的位置,所以对方认为视频成了另一个证据,就是两年前枪手就默认了他们的图纸。好家伙回到前面说过的教父的名言,一个提着公文包的律师,真的要比一百个拿着枪的匪徒还能弄到更多的钱。
枪手本来想打官司,也是要证明自己不想被欺负,尤其是对方未经通知就拆去了院墙感觉义愤填膺,但事到如今,也是无可奈何,更有一种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后,可以向自己交差了的解脱。可能对方也不觉得理直气壮,所以补偿条款也l略微上涨,最开始提出在新的边界上修一堵新墙,后来又加上的一定的律师费用,最后干脆支付了一小笔钱,算是解决所有争端,此时距离事发,足足过去了半年时间,枪手早就没有了当初的锐气,只能见好就收,也不为己甚。
总结说来,当初院墙的布局,肯定有某种原因,但是房主的儿子都不知道也就无从考证。枪手的窝火之处在于对法律的理解还是幼稚,当时显而易见的理直气壮,却忽略了一个小小的漏洞,白白浪费了精力和时间。主要是因为院墙突然被拆觉得是一个霸凌,但最后又无可奈何。
其实这种结果,枪手自己的律师也早有预料。当初找到律师不容易,但律师也是相当给力!专业上非常严谨那是当然,还要加上热情诚恳,信息交流回复基本都是在当天。更难得事事帮我们考虑,始终提醒我们这种事情一定要庭外和解,绝对有先见之明。
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枪手曾经到网上法律论坛请教提问,得到了坛主单身老猫和其他朋友不少的指点和鼓励,一直心存感激!写这篇日志的目的之一,也是聊以致谢!如果其他朋友能从中有所借鉴参考,也算是个收获。
另外可能是因为看不惯枪手的笔名,有人嘲笑说,枪到用时方恨少,想必也是说笑。这里有枪真的没有用。其实朋友们也清楚,枪手提倡的左手选票右手枪,选票指的是参与,枪指的是抗争,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扯到真正的枪。其实整个过程,没有丝毫的哪怕是言语上的冲突,更没有会涉及到武力的地方。
槍手被霸凌,官司也打不贏
更多视频请见 流浪枪手视频目录 或 流浪枪手YouTube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