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枪手有幸到世界最大的制药公司猛做了一阵子临时工,兴奋之余照了一圈相片以后也就那么回事了。公司虽然高大上,可惜不是长久之计。无奈和只好继续流浪,流浪当中也顺便找工作,最夸张的一次,为了一顿饭跑到了休斯敦,刚刚为了看看云彩,也飞了一次芝加哥。其实说是经济复苏,至少在枪手的经历中不以为然,几经努力,这才侥幸找到了一个长期职位。公司离家遥远,地处偏僻,可也顾不得了,自嘲这辈子没有经历过上山下乡,这次也算是农村下放了。
至于说究竟有多农村,看看照片就能体会了。上面是上班路上的照片,下面是公司附近的奶牛场,光是在小说里读到知识分子劳动改造住牛棚之类的话,现在终于有第一手材料了。
其实公司也是蛮大的,大楼都有好几座,里面当然人才济济,停车场也是车辆挤挤。说起来地处也不是像枪手夸张的那样偏僻,只是恰好位于美国阿摩斯(Amish)人的聚居区,离开家大概需要开车一个半或者两个小时,视交通情况不定。
当然接通情况也视天气情况不定,像预定报到的前一天,下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枪手的遭遇也可想而知。也算是能者多劳,吉人天相,居然准时报道,过程当然是一言难尽。
公司规模大,规矩也多。进门第一项当然是培训,没想到的是还要考试。枪手这么大的学问,南郭先生一样的水平,也得乖乖地答题。最多是趁监考老师不注意,给其他同学照相留念。
记得有句话说什么,酱里乾坤大,瓶中日月长。不知不觉到了周末,终于可以回家了。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回去给大小领导。福至心灵想起了这里有许多阿摩斯邻居,家家都养牛,如果能买点鲜奶倒是个表现的机会。
前面说到公司地处偏僻,所以周围都是农场,特别是阿摩斯人的农场也不少,路上常常看到的马车就是阿摩斯人的交通工具。根据枪手一知半解的学问,好像阿摩斯人不喜欢现代社会的科技或者技术,宁可不要进步,也要过和祖先一模一样的生活。好像主要是不喜欢有关电或者电气之类的技术或者产品,也不接触汽车拖拉机之类的工具,出门坐马车,种地牛耕田。也亏了是在美国,几十年下来居然波澜不惊。
阿摩斯人非常重视马,他们的马都非常的健壮漂亮,想必坐在马车里面也颇有些老派绅士的风格,外人也免不了好奇甚至羡慕。但是如果在上班路上遇到马车,那可就不妙了,政府规定在这个区域里面,马车和机动车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不起了,就是辆拉风的法拉利,也必须老老实实跟在后面,直到前面的司机,或者叫车老板,愿意让路为止。
当然阿摩斯人并不喜欢和外界交往,但枪手总是自诩诚恳,又经常面带忠厚,所以也就厚着脸皮闯进一家农庄。几栋房子离开马路足足有两三百米,还有刚下车就有两条狗冲了出来,看到枪手泰然自若,也没好意思进攻。也行幸亏了两只狗叫了一阵子,否则天寒地冻的,也不知道怎么才能知会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