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经常自夸从小聪明好学,每每成绩都是班机里面前五十名。证据就是小时候学过的那些东西,现在还能记得好些。举例来说,经常用于勤俭节约革命传统教育的,”南京路上好八连,一条裤子穿九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可能各位还记得吧。
记得尽管记得,可能都是不以为然。就拿枪手来说,虽然是苦孩子出身,小时候一条裤子也从来没有穿过两年。倒不是因为铺张浪费,而是因为,那个,……………..个子长了。
好不容易现在个子不再长,衣服可以多穿几年了。但是却又背井离乡,生活在这异域番邦。所见到官面上的子弟兵都是精神抖擞,制服笔挺。如果再自夸节俭的话,完全和革命榜样沾不上边了,反而倒像是对万恶资本主义的控诉!好在大方向还基本一致。
也不是枪手无病呻吟,就是前几天码字的时候东张西望,偶然低头一看,看到了裤子上的窟窿,还不止一个,是一串,不,是一片。奇就奇在以前没有认真注意过,所以如获至宝。想必这年月看过破衣服甚至旧衣服的人也不多了,特地照相留念。算一算吓了一跳,这条裤子还是上个世纪从国内带来的,比起南京路上那条穿了九年的裤子还要雷人!
拿着照片向领导表功,没想到碰了个钉子。告诉说那些衣服早就该扔了,替换已经在衣橱里面放久了,到现在一次也没穿。说到这里要自我表扬一下,就是枪手穿衣服,特别是贴身的衣服从来都不喜欢换新的,总是觉得旧衣服穿起来非常舒服。被领导批评的时候,往往又借题发挥一下,说枪手天生念旧,重情义,敝帚自珍,从一而终,对老夫老妻的生活是最中意的。这些话重复的多了,领导听了渐渐也有些相信,往往批评斥责就停止了。其实枪手还有个理论从来也不敢出口,那就是穿衣服当然应该穿旧的,但是洗手洗脸的毛巾用新的也不错。其中的寓意吗,你懂的!
虽然在家里穿的,但是裤子成了这样才引起注意,也不由得对美国再有些感慨,就是说实在是生活太单调,太平淡了。平时走在街上也看不见一个人;就算有个人,也没有时间去看;就算看了,也和没看一样。别说是在家里穿的裤子,就算是外裤,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是新是旧,是齐整还是破烂。
如果破烂到了某种程度真能引起别人注意了的话,恭喜你了,那会成为时尚!